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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可以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、挖塘养鱼吗?如果不可以,已经占用了怎么处理?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时间:2006年5月22日16:23

来源:仪征局 作者:zoufeng

   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切实保护基本农田,要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,切实做好保护基本农田"五个不准",即: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、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;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,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、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;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;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;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,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。凡在基本农田上进行植树造林(包括种植速生丰产林)、挖塘养鱼、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和纠正。今后,新增绿化造林、新建和扩建用材林基地均不得占用基本农田。对已经占用基本农田的,要对已经违规占用和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处理,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:(一)对占用基本农田种植速生丰产林的,要限期恢复耕种;(二)对在基本农田内建设畜禽养殖等建筑物的,要限期拆除并予整理;(三)对建设基础设施造成基本农田耕作力破坏的,要限期修复;(四)对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而占用基本农田的,要逐步恢复耕种条件;(五)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,在依法妥善处理前,不得受理该地区建设用地申请。在具体处理中,有一个原则,就是要确保农民经济上不受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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