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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请问哪些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?这些耕地中有优先吗?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时间:2006年5月22日16:19 |
| 来源:仪征局 作者:zoufeng |
| 根据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第10条第1款规定,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、并且要实行严格管理的耕地主要有以下这些:一是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、棉、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;二是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,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、低产田;三是蔬菜生产基地;还有农业科研、教学实验田。根据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第10条第2款规定,铁路、公路等交通沿线,城市、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,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;另外,还要注意有些耕地是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。包括需要退耕还林、还牧、还湖的耕地,这些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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